發文單位: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發文日期:111-11-22發文字號:電程會總字第11101922號主旨:為建請貴會轉知轄屬會員有關辦理建築物室內裝修,如涉有既有用戶用電設備之變更或改修,請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相關書表」格式El-6「建築物室內裝修竣工查驗表」規定,委由合格電器承裝業承裝丶施作並向台灣電力公司當地區營業處申請檢驗合格證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