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111-03-30
發文字號:北市都建字第1110111749號
主旨:函轉內政部解釋「B-2類組設無障礙昇降設備,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1條之解釋」1案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單位及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