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發文日期:112-4-7發文字號:電機技師(全國)字第11204110號主旨:有關室內裝修用電設備增設或變更設計送審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請轉知所屬會員。完整相關書表,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