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8月10日(星期四)
「臺北市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法令說明會」

📌上午場:08:40至12:00    📌下午場:13:40 至17:00

✅講習採線上視訊辦理  ✅無障礙建築物相關法令及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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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內政部統計,從我國歷年人口結構觀察,高齡者(65歲以上)比率逐年上升,截至112年4月,65歲以上老人所占比例已達17.81% (約415萬人);另外,由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統計,身心障礙人口已約有 119 萬人。由此可知,我國對於安全、舒適及便利之無障礙友善建築環境需求,隨著高齡及身心障礙人口比例增加,其重要性更與日俱增。

內政部於101年10月1日修訂「建築物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章,明訂新建及增建建築物均須設置無障礙設施,並於102年1月l日生效,說明了台灣正式邁入全面無障礙時代,且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於107年3月15日修正,及「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劃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於 107年4月20日修正,「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也於108年l月4日台內營字第1070820550號令修正,並自108年7月l日施行。為協助專業人士熟悉無障礙改善方式、規定及注意事項,藉由實際既有成功改善案例分享認識「無障礙環境」的建置精神及方法,俾利建構無障礙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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