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第25條 針對 「建築物分間牆位置變更、增加或減少,經審查機構認定涉及公共安全」之認定條件,會議提出 兩種研擬方案,並請各公會於 114年2月底前 提供具體修正文字意見,以利統合後送署研處。📌 請各位代表針對附件所列方案,提供您的專業建議與修正意見,無論是對方案內容的優劣分析、修正方向,或是否有其他可行建議,皆請於 2月21日(五)前回覆秘書處 ,以利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