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裝Q&A Q&A 問1:進行室內裝修行為時,可否找沒有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登記立案之室內裝潢工程行或裝潢公司? 回答:不可以。 需找具有”室內裝修”證照之公司且於內政部營建署登記有案的室內裝修業。(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5、10、11條規定) 問2:既有的裝修空間能不能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 回答:可以。 但是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加以註明或出具材料說明書以釐清為既有或新做;切勿將既有的室內裝修材料,書寫為本次裝修行為。 問3:十六樓之建築物是否算高層建築? 回答:是的。 十六樓之建築物是屬高層建築(包含十六樓及以下各樓層)。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27條高層建築物,係指高度在五十公尺或樓層在十六層以上之建築物。) 問4:住宅可以不要廚房? 回答:住家有大小戶,所以沒有硬性規定要有廚房。 問5:防火區劃範圍沒變動,防火門調換位置屬什麼變更? 回答:屬防火構造變更。 如果現況為既有需拍照佐證。 (依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 問6:什麼是屬公寓大廈外牆變更? 回答:外牆拆除或門窗改位置等外牆變動。 依公寓大廈管理大廈條例第八條規定,均屬公寓大廈外牆變更。 整幢或透天厝之建築物為個人所有且未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非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範疇。 問7:材料僅取得SGS實驗室實驗報告證明材料為防火材料,可作為申請室裝的防火材料? 回答:不可以。 目前建管單位不接受試驗報告的材料證明。 甚至,有些SGS實驗證明書上有標明僅對實驗樣品負責。 問8:防火門不可以隨意外開嗎? 回答:是的 一、依據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76條規定,免用鑰匙即可開啟。二、防火門向安全梯內開需考量迥轉半徑及向走廊開啓需要門扇到對面牆之走廊寬度,為了不影響走廊寬度而將防火門內縮外開無涉及立面變更;但若原防火門尺寸寬度為100公分變更為120公分則有立面變更問題。業主若不想內縮或外開可選擇橫拉式防火門。 問9:地下室防空避難室可申請簡易裝修嗎? 回答:可以防空避難室可申請簡易裝修,但是不得設置門鎖,可申請隔間及裝修也需做防火區劃,如使用執照用途登載裝修前為防空避難室,裝修後為自用儲藏室,得與一樓合計檢討防火區劃。 問10:地下室是否可做停車位使用? 回答:不一定 面積大於200平方公尺,僅得以兼作停車場使用;面積小於200平方公尺得申請兼作其他臨時性使用。 問11:臺北市的集合住宅在一樓臥室可以不要有窗戶嗎?須檢討通風採光嗎? 回答:可以。1. 檢討通風採光的法規是申請變更用途為H類組時,或是套房案件室裝時,如果一般住宅案是免檢討通風採光。2. 臥室沒有窗戶是可以的,如果擔心就將空間名稱改為儲藏室或和室。3. 居室窗戶有效通風不得小於該居室面積的5%,是建築技術規則的要求(新建),有時候 審查人員會要求需要通風之窗戶,乾脆在室裝圖面中將空間名稱 做修正就好。 問12:雙北市的集合住宅在室內天花的原有消防灑水頭,數量及位置不變情況下可以改短嗎? 回答:可以。1. 可以隨著天花板而改短的。2. 無天花板的撒水頭集熱板需留著。3. 集熱板的功用是避免火災發生時,配置在上方的撒水頭作動後,淋濕配置於下方撒水頭的感熱元件,導致下方撒水頭作動時間延遲,影響自動撒水設備整體滅火效能。 問13:若在高層建築室內遇到80公分以上大樑,在其周圍的消防灑水頭長度也都超過80公分以上,類似這種特別長的消防灑水頭是不是也能直接改短呢? 回答:可以。撒水頭距離邊樑須保持30公分以上,或改為側向撒水。原則上需先經過建築師及消防技師檢討變更後灑水半徑的覆蓋範圍。 問14:台北市樓地板墊高可以不用技師簽證? 回答:可以。台北市墊高檢討後,可以不分樓層得由建築師簽證。建議,依樓層別由相關專業技師簽證;五樓以下建築師可以簽證,十二樓以下土木技師可以簽證,十三樓以上由結構技師簽證。 問15:施工前原浴廁已移位,並增加兩間浴廁,請問須提供直下層同意書嗎? 回答:需要。增設浴廁是比對原使照平面圖確認數量,增設兩間以上需直下層同意了。 問16:如果高層建築物原始竣工圖廚房有隔間但非防火區劃,裝修後改成開放式廚房,是否禁用瓦斯(明火)需改用電磁爐? 回答:不一定。沒動分間牆就不要求;有動到分間牆,應依243條規定。 問17:若現有租賃店鋪既有墊高處完全不處理,隔間不變動,只更換現有輕鋼架天花板之破損板材,樓高5樓以下之建築物是否涉及「室內裝修行為」? 回答:是。因為店舖為營業性質且供公眾使用!若動到天花板理應申請室裝審查及消防檢討! 問18:五樓以下公寓,裝修變更外牆門窗開口位置,是否需要辦理變更?應如何辦理? 回答:需要。依「台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申請變更外牆程序辦理(開口變更)。 問19:台北市的一樓住宅(樓高五樓)(75年使照),既有圍牆要改裝為鐵捲門可以合法申請嗎? 回答:可以。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第五章第27條規定處理。 問20:住宅冷氣口封口的部分可以用2分之1B磚造或灌漿封口,是否在圖面上說明就可? 回答:可以。方式一:在圖面上標示內面以不燃材料封閉。方式二:封閉面積0.5平方公尺範圍內,基本上為一口冷氣窗。(外牆開口、穿孔面積〈0.5平方公尺意思一樣),採用依照一定規模免辦理變更用途。建議方式採用鋁板或水泥板直接內面封口並且拍照最為妥當。 問21:臺北市的七樓住宅(總樓高七樓)(66年使照),裝修前廚房外牆已拆除! 若要恢復外牆須復原與使用執照竣工圖一模一樣的外牆嗎? 回答:不需要。1、於84年前的使用執照,只要拍照佐證,得以免恢復。2、違建範圍,不得新作廚房,但可保留既有廚房。3、請參考(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室內裝修有關既有違建範圍內厠所及廚房審查原則)彙整表。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03月04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16020323號函同意備查。 問22:一般百貨賣場的逃生門,前方是否有規範多少距離是不能有道具或是物品 擺放呢? 回答:有規範。1、百貨公司的通道請參考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131條。2、建管處執行年終聯合稽查通常罰款都是通道擺放物品而開罰單。 問23:請問本案室內裝修送審位於台北市的住宅大樓7樓的1樓(66使照),室內的臥室規劃成無窗戶的房間可以嗎? 回答:不可以!因為臥室要檢討通風及採光,若有無窗戶的空間可以作和室、書房、儲藏室、更衣室..等用途空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