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發文日期:112-2-13發文字號:北市都建字第1126088182號主旨:函轉內政部修正「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辧法」第6條、第8條之1及第10條一案(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單位及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