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臺北市政府發文日期:112-12-04發文字號:府都建字第11261831751號主旨:修訂「臺北市建造執照建築工程丶雜項工作物丶土地改良等工程造價表」並自112年12月11日起生效。附修正後「臺北市建造執照建築工程丶雜項工作物、土地改良等工程造價表」1份。